著名IT評論人第二阿累在部落格中表示,對于目前的“U2口水戰”表示,土豆網花血本購買的臺灣綜藝節目和日本動漫節目,由于節目內容過于血腥暴力且沒有獲得相關的許可證或將遭禁播。土豆網大筆采購費用將打水漂,作為一家上市公司,這將給投資者帶來嚴重經濟損失,有招致無盡訴訟危險。
他認為表示,土豆網之所以鋌而走險引進含有低俗內容的日本動漫,是因為土豆上市一再拖延,資金鏈緊張造成當時錯過了國內2012熱門電視劇采買,著作權庫空虛。在這種情況下,劍走偏鋒,引進日本動漫來構筑自己的著作權策略,實屬土豆高層的無奈之舉。
作為行業第一、第二的優酷、土豆曾合作,啟動過聯播模式。但在土豆上市時間一拖再拖(從2010年底拖至2011年3月、5月,直至下半年),在財務吃緊狀況下,為上市盈利報表而大幅減少著作權購買之后,土豆方錯失了2011年及幾乎所有熱播大劇,著作權庫存空虛,已無與優酷方交換著作權的資本。
根據優酷和土豆2011年第三季度的財務報告,報告顯示該季度優酷營收為2.625億,土豆為1.497億,相差1個多億。而一年前,二者先后相隔一周提交上市申請時,優酷季度營收為1.148億,土豆為9840萬,相差不到2000萬。晚8個月上市的土豆,已經被遠遠地甩在了后面。同時2011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優酷在內容投入方面為1050萬美元,同比成長125%;而土豆網的成本投入僅為670萬美元。土豆網在著作權采買方面的投入,必然造成著作權庫空虛的結果。
早在2009年,國家廣電總局就下發了《關于加強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規定對于未取得許可證的影視內容一律不得在網際網路上載播。而日本東京電視臺《死神》的制作方日本東京電視臺并非內地制作單位,因此根本沒有相關許可。土豆在大劇已被優酷等影片網站盡收囊中之后,無奈鋌而走險臺灣綜藝節目不能落地、播出,日本動漫因含暴力、兇殺等不利于青少年畫面也被國家禁止。
然而,近日土豆網在明知以上規定的情況下還擅自與日本東京電視臺簽署合作協定,高價引入日本東京電視臺的綜藝節目,協助日本東京電視臺節目非法落地,在網際網路上播放。根據相關規定,土豆網這些高價購買的綜藝節目和低俗動漫內容可能將遭到禁播。